参考解答
妊娠期高血压是产科的常见疾病,约占全部妊娠期疾病的 5% ~ 10%。妊娠期高血压导致孕产妇的死亡率为3.3/10万,占 死亡总数的10.3%,是导致我国孕产妇死亡的第三大原因,仅次 于生产出血和羊水栓塞。妊娠期高血压可引起病人心、脑、肝、肾、血液系统等全身 多个脏器功能的损害,严重者可出现抽搐、昏迷、脑出血、心力衰竭、胎盘早剥和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等,甚至死亡;可引起胎盘 功能下降,影响胎儿生长发育,使其生长受限,造成胎儿宫内缺 血、缺氧,甚至窘迫、宫内死亡。因此,妊娠期高血压病人,须 注意以下一些问题。(1)掌握高危人群:当孕妇年龄多40岁,有子痫前期病史、 抗磷脂抗体阳性、高血压病史、肾脏病史、子痫前期家族史(母 亲或姐妹),多胎妊娠,首次怀孕、妊娠间隔时间≥10年、孕早 期收缩压身13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為80毫米汞柱,孕前血甘油三 酯升高、有心血管疾病家族史、药物滥用(可卡因/甲基苯丙 胺)、辅助生殖技术后妊娠、妊娠滋养细胞疾病、孕期体重过度 增加、子宫动脉血流速度异常,以及孕妇血尿酸升高等等,都属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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